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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意广电报2015第三期二版

维权路上彰显如意人的精神和智慧

(审计法务部  杨杰)

201546,原数广公司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查扣冻结的最后一笔135万元的货款终于收回。高兴之余,回顾八年多艰辛维权历程,案件几经波折,险象环生,最终起死回生,让人百感交集。

这起案件还得从2005年说起。当年,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判决原数广公司立即支付哈正泰公司货款20.5万元,滞纳金61.5万元,之后滞纳金按日累计计算。判决生效后,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由于是异地法院执行,公司无法掌握法院执行动态,企业银行存款随时有可能被法院采取划款或冻结,整日提心吊胆。公司的原则是不偿还货款也不能让法院执行,原因一是哈正泰公司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二是公司正在推进政策性破产。

政策性破产是企业历史上一件标志性的重大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一旦实施政策性破产,企业将甩掉历史债务包袱,企业所有欠债都将因破产而“归零”。原数广公司欠哈正泰公司的债务属破产债务,自然因企业破产而不再清偿。

2008815,咸阳市中级法院宣告原陕西如意电气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破产,破产进入司法程序。我们将破产法律文书送给南岗法院后,他们不仅没有停止执行反而无视法律,一意孤行,继续执行。法院的执行性质从此发生了根本变化,已经由合法执行演变成违法执行。我们与南岗法院展开了一场无声的较量。

20094月,我们正在忙碌破产清算工作,而南岗法院不顾企业破产必须中止执行的法律规定,来咸阳强行扣划原数广公司11500元银行存款,并冻结账户存款200万元,查封原数广公司名下房产。此举是对国家法律的践踏,是对咸阳中院作出的破产裁定效力的挑衅,如此胆大妄为,我们十分震惊!7月,公司派人和咸阳中院法官一起前往南岗区法院说明原数广公司已经破产并提出异议,要求立即终止执行,解除查封,返还执行款。执行法官敷衍搪塞,寻找各种理由拒不终止执行,此行无果而归。

令人深感愤怒的是20107月执行法院又进行违法执行,查封扣留原数广公司在黑龙江广电局的收入160余万元和山东广电局21.6万元。得到消息后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开会研究对策,大家深知异地维权难度很大,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司法环境恶劣,胜算几何,没有丝毫把握。是知难而上,还是知难退缩?经研究决定,坚决维权。原因有二:一是尽管异地维权难度很大,但是执行法院属于违法执行,我们有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不能丧失信心,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维权机会;二是这是企业好不容易赚到的钱,放弃就是企业损失,就是失职。基于此,我们立即致函黑龙江广电局说明企业破产并禁止向南岗法院划款,同时派人赶赴南岗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此行尽管执行法院对本次执行异议未作书面裁定,但是也没有进一步采取强制划款,似乎执行进入“休眠期”。其实不然,执行法院暗中来咸阳税务局、工商局取证原数广公司照常纳税和正常经营的证据,试图以此证明原数广公司假破产。两份证据执行法院已经拿到,凭此证据就可驳回异议,把违法执行转为合法执行。这对我们十分不利,对维权形成了巨大压力,必须认真对待,找到应对办法。

果不其然,20117月,执行法院再次向黑龙江广电局送达强制划款裁定,广电局不想得罪本地执行法院,告诉我们准备放款。情况危急,我们再次派人前去南岗法院,我们的应对办法是撇开实体问题先提出执行程序错误,要求必须对执行异议作出裁定,南岗区法院不理睬我们的诉求,我们先后向当地各级政法委、法院和检察院递交材料,反映情况,“上访”效果甚微。

思路决定出路。这条“上访”的路行不通就换条路,还是坚持向执行法院上级哈尔滨中院直接反映,反映的问题就是执行法院对异议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不作裁定就直接强制执行属于程序违法,要求督办纠错。令人欣喜的是哈尔滨中院受理了我们的诉求,同意督办本案,从而使得本案进入了正常程序。

201110月南岗法院终于做出了驳回异议的书面裁定。这份迟到的裁定看似我们失败了,其实我们是赢了,赢在了我们提出执行异议的主张通过申请复议程序可以转由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哈市中院审理,既给我们维权赢得了时间,暂时化解了危机,又给了我们获胜的希望。

让人意外的是哈市中院驳回了我们的复议申请,维持南岗法院的裁定,终结执行的目的未能实现。此时唯一的一条路就是向黑龙江省高院申诉,而凭我们自己力量想让黑龙江省高院推翻自己下属两级法院裁定难度可想而知,可以说已经绝望了!怎么办?就在我们考虑下一步如何维权的时候,20124月,执行法院持有哈尔滨中院驳回复议申请裁定,先后去了黑龙江广电局和山东省广电局要求15日内协助立即划款。十万火急,企业班子讨论后果断决定:既然我们没有在黑龙江省高院申诉的实力,那我们换一种思路,可以在当地找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由当地律师代理我们申诉,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们不能泄气,绝不认输,只要还有办法就要尝试,但这无疑会增加成本,加大风险。

按班子决定,由副总经理叶伟带人立即赶往哈尔滨,多家律师所知道是申诉案件而且是申诉执行案件后都婉拒代理,当时的心情如同当地四月的天气令人心灰意冷。去的人晚上回到宾馆互相鼓劲打气,拿出地图共同查找律师所,做标记,定线路。第三天柳暗花明,终于找到一家愿意接受委托而且有一定实力的律师所,我们详述了案件情况,提供了相关材料,对方答应代理。我们把情况反馈给董事长苏增盟和总经理邓虎林,经过商定认为可以委托,双方当即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赶在执行法院划款最后期限前,律师所与黑龙江省高院紧急沟通后,黑龙江省高院立即立案受理申诉,并成功阻止划款。

同年7月,黑龙江省高院作出内部纠错函,要求南岗法院和哈尔滨中院撤销驳回异议裁定,重新审查。两级法院做梦也想不通一个外省当事人怎么有如此能量让本省高院发函责令撤销生效裁定,极度气愤又不知所措,所以接到撤销函后故意拖延,迟迟不撤销,加之申请执行人哈正泰公司也在省高院加大力度做各种工作,使得案件进展缓慢,这场较量陷入僵持。

为尽快终结执行,董事长苏增盟先后多次到陕西省高院、河南省高院、最高法院汇报和咨询,寻求更好更快的解决途径。在各级领导的协调下,终于一锤定音,即把此案列为最高院督办案件,如最高院督办便会加快结案。经过努力,最高院决定立案挂牌督办。

20133月,在最高院督办下,哈尔滨中院撤销了两级法院的驳回异议裁定。4月我们注销了原数广公司工商登记,11月南岗法院裁定执行异议成立,终结执行。

历时八年的维权终于以成功告终,200余万元货款全部收回。回想八年来的艰辛维权,感受颇深。我们为什么会成功?答案就是我们如意人的精神和智慧。八年来我们坚定信心,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绝不认输;我们方向明确,勇往直前,义无反顾;我们凭借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等到了迟来的公正。临危之际,敢于担当;关键时刻,决策英明,我们靠自己的智慧转败为胜,维护了企业的权益和利益。

如意人的精神让我们充满了力量,如意人的智慧让我们充满了信心,期待如意明天更美好!

    发表时间:[ 2015/9/9 ] 浏览次数: [ 1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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