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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意广电2015年第二期四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越来越快,大家不难发现,现如今在各种小区内兴起的“商业风”骤然袭来,住宅内的商业风也以其便捷、实惠深得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的喜爱。但是最近,家住西安市纸坊村某小区的刘芳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自家所购的商品房内办起减肥美容院已有3年了,可物业最近偏偏非要加收她物业费,这让她不能理解。本报记者采访后了解到,原来,像刘芳女士这种情况,相关人士表示根据规定,加收属正常情况。

住宅改商用房按商用房价格收取物业费在西安成规矩。
  针对刘芳女士的困惑,记者也采访了房地产相关人士,业内人士称,由于住宅改商用房现象情况很普遍,每个物业公司、小区的管理办法也大不相同,出现蒙混过关不多交物业费的情况也大有人在。但从客观来讲,住宅改商业,无论对小区环境、小区住户而言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多收物业费属正常规定。“比方说,在小区内住宅改成托管班的,人多影响到小区住户使用电梯和小区卫生、公关设施的,如果不多收这类群体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很难办。水电也按商业用水电费用收取。”

认定业主将住宅改为商用物业公司加收费用是合理的。
  西安某律师事务所赵晓东律师称,物业公司接到物价局和工商局发出的通知,凡是将居民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一律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物业公司完全是按照物价、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果觉得物业做法不合理,可以到法院起诉。而记者了解到,按照《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由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对《物权法》的司法解释同时也规定,业主通过设立公司或出租等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因此,如果认定业主将住宅改为商用,物业公司按照商业用房标准收取物业费也是合理的。(摘自“三秦都市报”20147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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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 2015/4/14 ] 浏览次数: [ 1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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